現在很多人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夠好,或者長大之后家庭發生變故,也會有改名的必要,但是改名字的理由不夠充分,改名申請是不予通過的,所以下面為大家帶來了個人改名字申請理由大全,希望能幫到大家。
一、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可申請
01.血緣關系在母姓或父姓之間變更的;
02.收養關系變更姓氏的;
03.涉外婚姻關系變更姓氏的;
04.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;
05.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;
06.其他特殊原因;
二、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可申請
1.由乳名改為學名的;
2.在同一單位(學校)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;
3.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、再婚或收養關系yw11.com要求變更姓名的;
4.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、異體字、繁體字的;
5.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引人誤解、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;
6.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;
7.姓名粗俗不雅,有違社會公德的;
8.婦女稱氏改為姓名的;
9.其他特殊原因;
三、不予變更姓名的情形
a,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;
b,正在被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;
c,對于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,父母協議不成的;
d,變更后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;
e,其他特殊原因;